1954年,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。在总路线的指引下,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(1953-1957年)。苏联政府根据中苏友好同盟条约,派出一批专家来华工作,帮助建设一批以军事为核心的大型工业企业,时称“156项工程”,陕西一时成为国家重点建设的战略后方基地。
为了适应这一战略形势,中央决定组建一支强大的工程建设队伍,周恩来特别指示要有一个过得硬的领导班子。当时,在建工部直属的几大建工局中,华东的力量最强,因此中央决定,将华东建工局大部分施工力量迁陕,与西北建工局合组成立建工部西安工程管理局,并由贺敏学(时任华东工程管理总局局长,后任福建省副省长)赴西安负责组建工作。
1955年4月7日,华东一公司少部分人员(原所属第二工程处)随在建工程划出留在上海,其余成建制迁至陕西省西安市,支援西北地区建设。根据建工部西北工程管理总局(时任总局局长为贺敏学)西工办字第1243号文,公司改称建筑工程部西北第一工程公司(简称西北一公司),经充实力量,职工总数达21000余人。机关驻地初设于西安市郊韩森寨14号街坊,1957年5月迁至西安市和平门外太乙路。
“一五”计划中的156项重点项目,陕西占24项,公司承担了7项,即八四七厂(昆仑机械厂)、二四八厂(西北光学仪器厂)、七八六厂(黄河机器厂)、八〇三厂(华山机械厂)、八四三厂(秦川机械厂)、八四四厂(东方机械厂)和西安灞桥电厂。后来又承建了耀县水泥厂和西安丈八沟高干疗养院等20余个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。
这些工程的共同特点是:结构复杂、装配化和机械化程度高。在建工部和西北工程管理局的支持下,普遍使用混凝土搅拌机、砂浆搅拌机、卷扬机、少先式起重机和插入式、平板式砼震动器;场内运输广泛使用架子车;开始使用汽车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。机械化程度比公司在上海时期有很大提高。
1956年4月,建工部授予陆进康、全德成、王德志、鲍秋根、陆炳根、崔祥郎等6名同志“先进生产者”称号。陆进康还出席了建工部先进生产(工作)者代表大会。同年,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王桂文等31名同志先进生产(工作)者称号。同年,公司获西安市先进企业荣誉称号。
公司在西安三年多时间里,完成施工产值1.05亿元,竣工房屋建筑面积102.1万平方米。1958年8月,提前建成“一五”计划内的七项重点工程,在向国家总交工中,工程质量全部评为优良。陕西丈八沟高干疗养院(现为“陕西宾馆”)创出质量样板工程。
这些重点工程的筹建,带动了西安其他大中型企业及众多配套企事业的建立和发展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教卫生事业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,为西安工业化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,做出了值得铭记的贡献。